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半导体产业基金合伙企业(有限合伙)基金基金管理人采购招标公告

半导体产业基金合伙企业(有限合伙)基金基金管理人采购招标公告

  • 分类:公示公告
  • 作者:
  • 来源:
  • 发布时间:2023-11-02 17:4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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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概要描述】

半导体产业基金合伙企业(有限合伙)基金基金管理人采购招标公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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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      南通万隆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扬州分公司(以下简称“代理机构”)受扬州市邗江科技企业上市基地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采购人”)就其半导体产业基金合伙企业(有限合伙)基金基金管理人采购(WLZB-102)进行公开招标,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投标

一、项目基本情况

1、项目编号:WLZB-102

2、项目名称:半导体产业基金合伙企业(有限合伙)基金基金管理人采购

3、采购方式:公开招标

4、预算价:基金年度管理费计提,投资期3年按基金实缴额每年不超过2%计提,退出期2年按基金实缴额每年不超过1%计提,延长期不计提管理费。

5、本项目设定最高限价:基金年度管理费最高限价为投资期3年按基金实缴额每年不超过2%计提,退出期2年按基金实缴额每年不超过1%计提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,按照无效响应处理。

6、采购需求:半导体产业基金合伙企业(有限合伙)(暂定名,简称“基金”,)基金规模1.4亿元(以实际出资额为准),基金管理人另行募集市场化资金1000万元以上,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。

7、基金期限:基金存续期原则上不超过5年,延长期不超过年

8、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

二、申请人的资格要求

1、满足采购相关规定,并提供下列材料:

1.1投标函(原件)

1.2资格声明(原件)

1.3若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,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(原件备查);若授权代表参加的,须提供《法人授权书》原件、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(原件备查)以及供应商为其缴纳近三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(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

1.4营业执照副本(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)

1.5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(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)(税务、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2023年8月-2023年10月三个月内任意一月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)(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、免缴的提供证明材料)

1.6供应商2023年8月-2023年10月三个月内任意一月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或纳税申报表(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)(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、免缴的提供证明材料)

1.7上一年度的财务报告情况(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)(成立不满一年不需要提供)

1.8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(原件)

1.9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(原件)

1.10未被“信用中国”网站(www.creditchina.gov.cn)、“中国政府采购网"(www.ccgp.gov.cn)列入失信被执行人、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、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(提供网页截图加盖供应商公章)

1.11供应商信用承诺函(原件)

注(1)若投标人为新成立公司不能提供1.5-1.7三项的,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;如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为个体工商户、自然人或事业法人等非企业法人,则无需提供上述1.5-1.7三项,本文件中所需法定代表人相关材料、盖章及签字等可用投标人相关负责人的相应材料代替。

2)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中均须提供上述资格证明文件。资格证明文件须清晰可辨,若有缺失或不清晰,将导致投标被拒绝且不允许在开标后补正。

2、落实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:无

3、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:

3.1 基本要求: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,具有独立法人资格,注册资本 1000 万元及以上,通过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(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、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)

 3.2 风险管理:具备规范的募集管理制度、防范内幕交易制度、风险运营制度、合格投资者揭示制度、机构内部交易制度、信息披露制度。(提供制度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)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3.3历史业绩:累计通过中国证券投资业基金协会备案的基金不少于1个。(提供私募基金管理人公示信息平台截图加盖公章)。累计投资半导体相关项目(设计、设备、材料、封测等)不少于1个。

4、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:

1)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、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,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。

2)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、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、监理、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,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。

3)供应商被“信用中国”网站(www.creditchina.gov.cn)、“中国政府采购网"(www.ccgp.gov.cn)列入失信被执行人、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、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。

三、获取采购文件

1、时间:2023年11月2日2023年11月 8日每日上午9:00至11:30,下午2:30至5:30(北京时间,法定节假日除外)        

2、地点:南通万隆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扬州分公司代理部(扬州市维扬路106号商城国际大厦1217)

3、方式:现场购买招标文件,请于公告期内被授权人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、被授权人身份证(原件及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) 至南通万隆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扬州分公司投标登记。请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携带符合要求的所有登记资料,否则不予接受登记。有关本次采购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,敬请及时关注“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“扬州市邗江科技企业上市基地有限公司网站”发布的信息或更正公告。

4、售价:资料费300元/份,获取招标文件时缴纳,售后不退      

四、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、开标时间和地点

1、投标文件接收开始时间:202311月22日上午9点00分(北京时间)

2、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:202311月22日上午9点30分(北京时间)

3、投标文件接收地点:南通万隆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扬州分公司1201开标室扬州市维扬路106号商城国际大厦12F

4、投标文件接收人:李晓师

5、开标时间:202311月22日上午9点30分(北京时间)

6、开标地点:南通万隆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扬州分公司1201开标室扬州市维扬路106号商城国际大厦12F

五、公告期限

自招标公告在“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“扬州市邗江科技企业上市基地有限公司网站”发布之日起 5个工作日

六、其他补充事宜

1、集中现场考察或召开答疑会:采购人不统一组织,有需要的供应商自行考察。

2、本次投标文件制作份数要求一式五份(一份正本,四份副本) ,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“正本”或“副本”字样 ,一旦副本与正本不符,以正本为准。

3、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、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,由采购人负责答复。

4、本次采购不收取投标保证金

  • 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,请按以下方式联系

1、采购人信息

   称:扬州市邗江科技企业上市基地有限公司

2、采购代理机构信息

   称:南通万隆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扬州分公司

地  址:扬州市维扬路106号商城国际大厦1217

人:李晓师

联系电话:15861351143

 

 

 

 

扬州市邗江科技企业上市基地有限公司

2023年11月 2日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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